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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系关于2013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护理系关于2013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

通知

各班:

根据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安排,现将2013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评审依据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实施办法》(见《学生手册》)。

二、成立班级学生资助工作民主评议小组

成立班级学生资助工作民主评议小组,并于2013年9月8日前将民主评议小组名单(见附件5)报送系部

三、报送材料

各班于2013年9月15日前,将本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附件6)材料及名单汇总表(附件7交电子文档)报系部。

四、注意事项

1、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必须如实填写2013年度的《高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申请表》(附件6)。

2、审核材料时须特别注意《高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中的内容要完整、公章要清晰。

3、各班报送申请材料时,每生申请材料的置放顺序为:《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申请表》→《高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其他材料。材料之间不能用订书针装订,只能在每生申请材料的左上角粘固。《2013—201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基本信息汇总表》以Excel格式报送电子文档。

4、各班登录“云南省高校学生资助系统”时间及操作办法另行通知。

5、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结束后,各班对所认定学生的基本情况进一步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将严肃上报。

附件:

5、资助工作民主评议小组名单

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审批表

7、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

护理系学生管理科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