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中医专护理系党支部关于学生党员发展相关事宜的通知
12级五专预备党员、13级预备党员、14级党员发展对象:
根据《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有关工作安排及责任分解的通知》(保中医专〔2016〕10号)文件要求,现将党员发展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12级五专及13级预备党员转正、14级发展对象发展为预备党员
(一)6月15日—6月17日,预备党员向党支部递交书面思想汇报及转正申请,实习期间医院表现证明,党支部审查,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二)6月20日下午3:30在教学楼1-1教室学生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是否同意预备党员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三)6月20日下午2:30在教学楼1-1教室学生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是否同意14级党员发展对象发展为预备党员。
(四)6月20日党总支填写总支意见,并于下午17:30前将毕业生入党志愿书、转正党员名册(附件3)、14级新发展党员名册(附件2)交学校党委组织部。
(五)请14级新发展党员于6月20日晚19:20分到第二阶梯教室进行谈话。
二、13级和14级新发展党员入党宣誓暨党员离校前教育
(一)时间、地点
6月22日(星期三)16:20,学校大礼堂。
(二)参会人员
1.学校领导;党政办、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相关人员;各党总支书记及所属党支部书记。
2.新发展党员及毕业生正式党员。
3.14级、15级全体入党积极分子。
三、13级党员档案转移及党费收缴工作
(一)请各党总支认真填写好《保山中医专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见附件,含电子版)及毕业生党员档案并于6月21日上午11:00前交党委组织部。
(二)13级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整理好于6月21日前交到各班班主任,6月23日积极分子到班主任处领取档案。
(三)毕业生党员档案请于6月23日到党委组织部领取,并同时交2元党费。党费由各党总支统一上缴。
四、党员党组织关系转移注意事项
按照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转发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保组通〔2015〕109号)文件要求,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注意以下三点:
(一)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党组织关系转移到所去单位。
(二)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三)党组织关系转移到市外的,直接转移到县、区党委组织部。
备注:开会时每人陈述2-3分钟的自我介绍及对党的认识等。
附件:1.保山中医专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
2.新发展党员名册
3.转正党员名册
保山中医专护理系党支部
201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