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系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省级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15级各班、12级五专班:
现接《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按文件精神,为深入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高校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结合我系实际,现在15级、12级五专班中组织开展2016—2017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15级各班、12级五专班、学生会15级学生干部。
二、评选标准
(一)三好学生
认真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投身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具有正确的生命观、生存观、生活观;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艺活动,身心健康、意志坚强;热爱集体和社会工作,有团结协作精神,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公民道德意识和社会适应能力。
(二)优秀学生干部
具备三好学生的基本条件,政治思想良好,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是联系服务同学的桥梁纽带;热心为集体工作,为同学办实事,工作积极肯干,有工作实绩,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所担任的职务应该是班级或班级以上的学生干部。
(三)先进班集体
有朝气蓬勃、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集体观念强、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积极开展和参与“中国梦”系列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和志愿者公益活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名额
按照学校名额分配制度,我系有2016-2017学年省级三好学生6人,优秀学生干部1人,先进班集体1个。
四、评选时间及上报时间
1、评选时间:2017年4月5日—2017年4月7日;
2、公示时间:2017年4月8日—2017年4月14日(各班评选结果在班内公示);
3、材料上报系部时间:2017年4月15日。
五、表彰奖励办法
班级评选的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经审核,凡符合条件的,由省委高校工委、共青团云南省委颁发云南省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荣誉证书和奖状,并下发文件予以表彰。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在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生时予以优先考虑;在推荐专科生升本科、本科生上研究生时,予以优先考虑。
请各班严格按照标准和要求公平、公正、公开评选;凡旷课、违纪的学生不得参评。请班主任严格审核推荐学生的成绩。
护理系学生管理科
二〇一七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