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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通知

关于领取《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通知

我校(15级、13五专各班、三校生)2018年5月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通过并在保山考点办证的毕业生:

经协调,你们的《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已转到护理系,现就领取证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18年8月27-31日(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领取,过时不候。

二、领取地点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护理楼4楼辅导员办公室。

三、领取证书相关事项

(一)原则上由考生本人自行领取,实在不能到校领取的需要承担授权代领后,证件遗失的相关全部责任,以及由此引发的全部后果。

(二)领取时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需要注明:用于领取本人“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字样),如果授权他人代领的,请提供持证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打印图片)给代领人,并由代领人在该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代领取人姓名、电话、身份证号,并要求在代领时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三)联系电话0875--2122207或0875--2132215,殷老师。

特此通知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护理系

2018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