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系关于评选2013—2014学年市级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
通 知
护理系学生会、12级普专各班:
现接《护理系关于评选2013—2014学年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通知》、《保山市教育局 共青团保山市委关于推荐2013—2014学年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的通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文件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激励学生健康成长、成人和成才,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保山市教育局、共青团保山市委决定开展2013—2014学年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结合护理系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12级护理系普专1—5班。
二、评选标准:
(一)三好学生:
必须是本学年度的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
1、思想品德好:
(1)认真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积极投身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具有正确的生命观、生存观、生活观;
(3)热爱集体和社会工作,有团结协作精神,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公民道德意识和社会适应能力。
(4)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综合素质总评分在全班前十名。
(5)凡有吵架、打架、参与起哄,斗殴、赌博、无故旷课、考试作弊等不良行为者,不得评为“三好”学生。
2、学习好
(1)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热爱本专业,勤奋读书、刻苦钻研。
(2)在勤奋刻苦的基础上、本学年各科成绩平均分在全班前十名,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
(3)学习上善于与同学交流学习经验,热心帮助同学。
3、身体好
(1)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艺活动,身心健康、意志坚强;热爱集体和社会工作,有团结协作精神,认真上好体育课,体育课无缺席,成绩及格,身体健康或身体虽有缺陷,但能积极努力锻炼身体,取得一定成绩。
2、自觉参加早操、课间操,课外体育活动。积极参加学校、团、班、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早操及课间操病、事假全年累计在十次以内。
“三好学生”由各班级按照上述条件评选,班主任同意后交系(部),进行综合评审;系部将评审结果连同相关材料上报学生处审核并公示,最后报学校审批。评为“三好学生”以后,如发生严重违纪,则取消原三好学生荣誉称号,从个人档案中抽出“三好学生”登记表,收回奖状,并在班会和全校公布。
(二)优秀学生干部
1、具备三好学生的基本条件,政治思想良好,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是联系服务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
2、热心为集体工作,为同学办实事,工作积极肯干,有工作实绩,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所担任的职务应该是班级或班级以上的学生干部
4、本学年各科成绩平均分和综合素质总平均分在全班前十五名,单科成绩不得低于65分。
优秀学生干部由各系部参照分配名额按照上述条件在本系部12级学生干部中评选,班主任同意后交系(专业)进行综合评审;系(专业)评审结果连同相关材料上报学生处审核并公示,最后报学校审批。如发生严重违纪,处理同“三好学生”严重违纪处理办法。
(三)先进班集体
在校二年中须三次获得校级先进或推荐当年综合考评分在前三名。
1、有朝气蓬勃、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集体观念强、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2、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
3、积极开展和参与“中国梦”和“云南青年志在四方”主题教育活动;
4、组织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和志愿者公益活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名额分配
按文件要求,全校三好学生18人(每班一个名额,由系部组织本系部各班级按照分配名额评选),优秀学生干部5人(由系部组织本系部学生会学生干部评选),先进班集体2个(由学生处按照评选标准,参照《学生手册》中“市级先进班集体的推荐要求”评选)。
系部
| 班级
| 评选内容
| 名额
|
护理系
| 12护理1班
| 三好学生
| 1人
|
12护理1班
| 三好学生
| 1人
|
12护理1班
| 三好学生
| 1人
|
12护理1班
| 三好学生
| 1人
|
12护理1班
| 三好学生
| 1人
|
合计:1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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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
| 12级
| 评选内容
| 名额
|
护理系
| 306人
| 优秀学生干部
| 1人
|
合计:1人
|
四、评选时间及上报时间
1、评选时间:2014年5月5日—2014年5月7 日
2、公示时间:2014年5月8日—2014年5月10日(各班评选结果在班级内公示)
3、上报时间:2014年5月12日星期一(以系部为单位上报评选材料到学生处,各班电子版申报表和纸质申报表都要上交,其中纸质申报表一式两份,系部保留一份,学生处保留原件。注意:在学生填写申报表时请一定要仔细填写,不要将名字填错,系部上报学生名单时请认真核对学生名字。)
五、表彰奖励办法
班级评选的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经审核,凡符合条件的,由保山市教育局、共青团保山市委颁发保山市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荣誉证书和奖状,并下发表彰决定予以表彰。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
请各班严格按照标准和要求公平、公正、公开评选;已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同学不得重复参加评选;凡旷课、违纪的学生不得参评。请班主任严格审核推荐学生的成绩。申报表和汇总表件附件。
联系人:李剑、李永梅
联系电话:0875-2122207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护理系
二〇一四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