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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系关于评选2014年学校助学金工作的通知

护理系关于评选2014年学校助学金工作的通知

各班:

根据《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助学金评审暂行办法》之规定,现将我系2014年学校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评选范围:我系2012和2013级全日制普通专科在校学生。

二、资助对象:我系2012和2013级全日制普通专科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校的月收入低于(包括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取得的收入和各种补贴)200元。

三、评选条件:无违纪违规情形、学习成绩不挂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等家庭经济贫困情况下,品学兼优者优先;在校未获得过任何资助,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同等条件下,2013级补录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四、名额分配:名额祥见系部名额分配表

五、补助的标准:一等每生1000元;二等每生600元。

六、评审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提供《高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在校获或未获资助和学习、品行情况证明(由班主任出示);

2、班级初评公示3天后报送系(部);

3、系(部)评选公示3天;

4、学校资助科对各系(部)报送的所有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后报学校审批。

七、评审工作要求

1、请各班做好本次学校助学金评选的宣传工作,确保全班同学了解相关信息。

2、评审工作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申请理由”、“评审意见”的填写,内容要客观真实,书写要规范清晰。

八、材料报送时间:各班请于4月28日前将初审结果(电子文档)及申请材料(纸质)报送至护理系学生管理科,电子文档以Excel格式发送至邮箱:bsyzhlx@163.com,联系人:李剑、李永梅,联系电话0875-2122207。

九、资金发放方式:一次性存入受助学生本人保山市农行账户。

十、监督管理:严格按照《保山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助学金评审暂行办法》第六条之规定执行。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护理系

二〇一四年四月八日

护理系2014学校助学金名额分配明细表

序号

年级

班级

实有人数

一等(占4%)

二等(占6%)

备注

1

12级

12护1班

66

3

4

2

12护2班

59

2

3

3

12护3班

60

2

4

4

12护4班

60

2

4

5

12护5班

61

3

3

小计

306

12

18

1

13级

13级1班

72

3

4

系部保留1个二等名额,请各班在班内还末享受助学金学生中仍较贫困学生报一名参评

2

13级2班

72

3

4

3

13级3班

72

3

4

4

13级4班

72

3

4

5

小计

288

12

16+1

合计

594

24

35

总计

594

59人